前段时间我揭露了不少网络剽客,他们中大多数都以为我吃饱了撑的、无事生非;有些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揭露出来的,也持同样观点。
我真的是无事生非吗?以前自己从来没想过这点,近来休整了一段时间后,才仔细考虑了这个问题。
最后得出的结论:并非无事生非。是并非无事,油然生非。非要用四个字来表述的话,那就是“无是生非”了。
“事”和“是”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。理解“实事求是”这句话含义的人,都应该很清楚二者的区别。
事:客观事物,事实;是:客观规律,隐藏在客观事物中的原则性的东西。
剽客们不尊重原作的事实客观存在,有的圈主和管理人员对此熟视无睹,甚至出言袒护包庇,令不讲原则的违法行为大行其道。如此多事,怎么可以用一句“无事”敷衍,以至于口口声声地指摘本人是在炒作呢?
说到炒作,我拷问了自己很久,最终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。
炒作似乎不是一个很好的词,人家指摘我的时候,我不由得一阵脸红;不过由此发现自己还没无耻到不会脸红的程度、还有脸皮,心里一阵窃喜:最起码别人不会说我是老不要脸了!
我不是正义卫士,也不是网络警察;对剽窃自来深恶痛绝,揭露剽客也就顺理成章了,我就这个脾气。为了揭露他们,我付出的时间和精力,远远超出了他们在剽窃过程中所付出的。须知: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,做魔容易做道难。
大约五一前后吧,一直在默默写小说的我接受了几个圈子的邀请(以前我没有加好友,更没有加圈子),于是有人断续地来看我,评论我的作品,或者简单地留言。
必须承认,朋友的评论对提高自己的水平有很大帮助。指出哪里写的好、哪里用词不当、哪里逻辑不合理、哪个字错了等等。看到这样的评论,我非常感激。那部小说写的是我亲身的经历,我希望把它尽量写好点。人家那么诚意地指出你的不足,肯定你的优点,回头去拜访一下就理所当然了。
不看不知道,一看目瞪口呆!给我提出意见的朋友博文行文之严谨、质量之高出乎我的意料,后来我才知道人家是记者或编辑。说来我和他们勉强也算同行,在大学做过几年的文学社社长和两个刊物的总编辑;自己毕竟丢下十五年了,临时抱下佛脚,难免破绽百出。
说实在话,看了他们的博客以后,我很久没再写一个字。每天就是到处去看,看很多遍人家的文章,理解了人家的意思后,把自己的心得好好梳理一下,规规矩矩地写在评论处。
二十多天下来后,回头看看留给别人的评论,发现自己的评论水平在不断提高,就产生了自己写时评的想法。怎么说底子还有一点,觉得慢慢摸索着写,总会出成绩的。
写时评的,男士居多,而且多是已过而立之年的男士,其中不乏愤青一族。热衷看时评的,也同属一个层次。
写的也好,看的也好,这些人基本都走过了花季,身上有了家庭和事业的双重担子;在多年生活和工作过程中,这些人越来越理性地看待周围发生的一切,不再盲从别人。对待生活,他们都已经形成一种自己的东西;这些东西,不是醉心于鸳鸯蝴蝶而涕泪横流、有了一点点冲动就上蹿下跳的某些感性一族能理解的。
我正好处在这一时期。我偶尔也写写感性的东西,但还是爱写小说和时评。小说最贴近自己的生活,可以夹叙夹议、随心所欲,把一个故事演绎得足够生动;写小说要有个完整的构思,不管怎么写,主线一定得抓住,围绕它展开所有的工作,否则就写不下去;勉强写了,自己不会爱看,更不用指望别人来看了。
中长篇小说,一般博友都不太爱看,包括我在内。优秀的小说,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看的,只是优秀的太少了而已。
很多人放弃小说写别的,和大家追求快餐文学有很大关系。看看首页吧,有几篇小说?几首诗歌?书法绘画作品又有多少?这是个系统导向问题,要看做博的人持何种心态了。
再说下情感,我至今弄不明白情感类作品到底是如何界定的。我觉得除了说明文题材的作品,似乎所有的作品都是情感类的,都讲究寓情于文,以情感人。现在我很迷茫,情感类的就是男女关系了?就是花前月下、眼泪飘飞、床第呻吟、三陪二奶了?就是红杏出墙、一夜情、戴绿帽、性骚扰了?
我觉得喜欢小狗小猫也是情感,师生感情似乎也是情感,看到一个捡破烂的有感触也应该是情感,凡此种种。看来时代发展了,情感含义倒感性回归了不少,还原到男欢女爱这么狭隘了。没及时认识到这点,太老土了。唉!
谁想到一写时评竟然收不住手了呢!不得不承认,那段时间我的平和心态被毁坏、开始功利了。看到很多人作品上了首页,自己就想:我是否也该上次首页呢?这对我是个很大的诱惑。
于是我开始到处找题材,努力了七天左右,那篇[尊重历史,尊重河南]上去了。三天后,这篇继续上了首页,那篇[易中天:田聿兄弟,别着急]更在当天上了网易首页头条。那天网易大改版,就正常了3个小时,点击率也过了14000。
我从此浮躁了,首页诱惑太大了。写时评不允许你有太多漏洞,否则你自己就成了靶子。语言要严谨,构思也必须系统。时评和小短文,都是最难写的东西,最能显出一个人的功底。
我就把自己推上了这条难走的路。那时是这样想的:上过首页了,下来的话,太丢人。我半个多月到处找题材,遍览各大网站,力求发现别人没用过的线索。
连续十六天,我每天都确保了两篇以上作品在首页上。十六天下来,我掉了十二斤,下楼看见太阳就想晕倒。
博到这样,值得吗?我困惑了。我大睡了三天,发现一切那么舒服美好。
那三天我不再强迫自己去写了,而是多看了下首页的作品,结果我发现自己被愚弄了!首页出现的作品不仅格调越来越低,而且好多一看就不是自己写的!我和一帮剽客拼了半个月,到底值不值?我管理的八个圈子里,众多优秀圈友的作品被几个剽客压制,推不上去,对他们公平吗?
于是我写了很多攻击一些“写手”的文章,他们熟视无睹,我就开始公开揭露他们。
情感类的我揭的最多,因为这个板块竞争最激烈、最吸引眼球、剽客也最多;同样的还有娱乐板块,不过在大家已经默认的情况下,我没有揭这个板块,并不说明这个板块就干净。图片来源说明白了吗?拿了别人的,甚至直接转载新闻文字,也不注明出处,不是剽窃是什么?你是庸人,就以为大家都是庸人,看不出你在干什么吗?
自己写了、引转了,自己欣赏,怎么都无可厚非。
既然推送出去,网易又引入了竞争机制,那就要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。原作者不做任何注明是无可厚非的。但你若是引转的,就必须注明了;那不是你自己的作品,就不能不加任何标志地默认、甚至冠以你的[原创]。
我一揭发,引发了情感类的大地震。一些我从来就不认识的情感类“写手”开始来可看我,留悄悄话、小纸条,在我作品后边说些言不由衷的好话。
一时间,大家都知道我是个反剽的,却不知道我是写小说和时评的了。想想很可笑、很悲哀。
说实在话,我的有些东西他们根本就看不懂;不是我说歪理,写情感的注重的是感性(何况剽窃),我写的评论是注重理性,是尖锐残酷的东西。他们能欣赏?打死我我也不信!
那些剽窃者的最大问题就是把自己当神仙了,以为自己法力无边;岂不知一个人每天情感错综复杂、变化无常,是只有疯子才可能做到的事情!一个人的文字功底和自身修养,是不可能在短期内根本改变的;即便有了很深的功底,灵感也不可能短期内接二连三地去眷顾他们。
可能因为上了几次首页,他们被一些人的马屁给拍晕乎了吧?还觉得自己就是神仙了呢!
狗屁!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有那种表现。文风各不相同,却同样篇篇珠玑!李白来了也得气死。如果真是那样,还需要在博客里拼死拼活吗?早该是作协主席了!可悲的是,他们连个小报撰稿人都不是。
后来又很多人问我,怎么不揭了呢?我有我的苦衷。
目前“写手”级别的或者比较狡猾的剽客,都是看到好的作品,把人家的灵魂剽窃掉,然后把人家的作品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,这样从剽窃界定上来说就比较困难了。
大家都知道,剽窃一首曲子的主旋律就是确凿无疑的定性剽窃了。现在剽窃了人家作品的灵魂,却振振有词地说是再加工!而且还能赢得很多人同情。不多助,路难行啊!
那时有的圈子邀请了我,我去了以后才发现,那里的名人堂里赫然有我反剽的几个主要嫌疑人在;包括主要的两个负责人,也都是剽窃起家。他们都是原先我不认识,我揭出一个著名“写手”后主动来加我好友的。
最可笑的是那个圈主,自己把别人作品全文剽窃了,加个相框,作品里边写个[剪辑],作品名称上却堂而皇之地加注上[原]标志。
做了婊子了,还立什么牌坊?这样的手法和暗娼有什么区别?圈我进去干吗?以为我是嫖客啊?嫖娼可是犯法的。
后来人家就说了:我做了我就不说别人,你呢?
我呢?我问自己。我没做!别以为自己做了贼,所有人就都是贼!
港湾的寂静是你们需要的,在风平浪静的状态下公然剽窃,然后自诩贡献了多少个写手,把他们供奉在明堂上,那是你们的追求。里边有些人是真才实学的,这样的能有几个?相信你们自己也清楚。自古邪不压正,不要机关算尽反误卿卿性命。
道不同不相与谋。反剽必须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;大家自觉抵制剽窃,才能让剽客无立锥之地。我希望剽客参与论战,我自信有足够的理由驳斥他们。因为我专攻小说和时评,论战应该是强项。在自己圈子的讨论区,我和一个人论战了一整天,结果两个人达成共识、成了朋友。
那位圈主说了:你在炒作!得饶人处且饶人吧。
我想了很久,是否自己太过分了?这样炒作好不好?加之其时剽客们都深居浅出,我反剽也就暂时告一段落。
6月8日晚,浏览网页的时候,看到一则报道:6月9日,互联网法规在中国正式生效!这让我很欣慰。剽客们自此也收敛得多了,起码明目张胆进行剽窃的少之又少了。
我退掉了很多信息不断、评语只会写[推荐]的很多圈子,自己圈子里也大幅裁掉了一些人,把时间更多的用来看朋友作品和写自己的东西了。
做博五个月了,又找到最初做博的感觉,真是妙极了!不一样的是,我有了很多的良师诤友,我可以从他们那里汲取更多的营养了;但我不会剽窃别人的东西。
大家都实事求是点,也就不会再怪我无事生非了。
心静自然凉。写完这些,一阵微风从窗外吹来,真的很爽呢!